發表于: 2022-4-12 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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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解答你幾個問題:第一,房屋買賣合同不存在效力瑕疵或無效情形的,應認定為有效。但可以主張你姨夫不是合同相對人,如果合同就房屋標的、位置、面積等均能反應出來是你阿姨現居住的房屋,法院有可能認定高曉府就是高曉富。第二,房屋買受人需舉證證明已履行了合同的給付義務,通俗得講就是說,原告要證明自己付了錢的。現金支付的需要收款收據,轉賬支付的需要銀行轉賬記錄等。第三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,不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,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。即使是超過了訴訟時效,人民法院應當受理。受理后,如你們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,中斷,延長事由的,由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。
其次,這個案件一審有沒有作出判決,如果已作出判決請在15日上訴期內上訴。
再次,律師一般都會和法官打招呼,這是相互尊重、表達禮節的一種方式,即使相互認識,也不會對案件公正審理產生任何影響。
最后,案件能否打贏取決于證據情況、事實認定和訴訟技巧。
希望我的解答對會你有所幫助,如仍有不明之處,可與我聯系。電話18054011002(微信同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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